回複:+1個法盲兼法聾

來源: 2011-07-22 18:29:09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多謝你的解釋,終於明白自己是法律意義上的殘疾人!
關於我說的這個事兒,真希望他是跟我們開玩笑,否則陪審團製度也很讓人絕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