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先聲明我是個法盲,中國的外國的法律都不懂。 最近一同事需要Jury Duty, 由於是一樁謀殺案,所以事先知道可能需要時間較長,交代工作按一周準備的。 可是由於審判過程不太順利,一直未能結案。但他家裏有2個很小的孩子,而且又特別顧家,所以對這場馬拉鬆審判很厭倦,今天下午的時候給我們短信說全體陪審團成員都煩透了所以幹脆集體判定此人謀殺罪成立! 你說嚇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