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下麵有人提倡未婚女性xx化的帖子

來源: 2011-07-10 22:17:26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倒讓我想起亦舒一本書中寫的女人。女主人公和老公結婚十年,忽然老公移情別戀,提出離婚。女主人公萬念俱灰,抱怨十年與老公同甘共苦,且育有一雙兒女,不料今日如此下場。女主的妹妹如此勸說道:你要這麽想。就是因為你與他十年夫妻,育有兒女,所以才有贍養費拿。像我們這些新時代女性,出錢出力陪人白玩。最後分手的時候還隻能笑,不許哭。

由此,對未婚女性建議如下:

OPTION 1: 出來混就別動真情。如今男女勢均力敵,男人可以朝秦暮楚,女人也可以三心二意。把酒言歡的時候知道是露水姻緣就盡情歡樂,千萬別動真情,也別計較對方是真心假意。但是女人大多是感性動物,往往玩著玩著就陷進去了。所謂玩火自焚,就是這樣的了。所以要是沒有玩火的本事,就離火遠點。

OPTION 2: 能發昏出且發昏。都說結婚就是發昏。但是如果知道自己想要什麽,該發昏的時候就要難得糊塗。至少清醒過來後,還有贍養費可拿。我一位女友,才貌雙全,可惜就是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麽,所以屢屢欲發昏而不得,成為恨嫁一族。可見,發昏也不是件容易的事。要能夠慧眼識人,天時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OPTION 3: 化恨嫁之痛苦為賺錢之動力。既然昏不成,幹脆不昏了。把WESTPAC的CEO當作努力的目標。到時候可以一拍錢包:老娘有的是錢,想找個小帥哥陪還不容易。雖然“易得無價寶,難求有情郎”,不過逢場作戲,或者是陪伴身邊的人還是買得到的。

以上建議,純屬昏招。如有信者,風險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