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語言對一個法官來說,是不太合體的
1.他把監獄裏的犯人都形容成長了毛的野人或者星星,明擺是醜化。犯人在監獄裏,已經在paying for what they did,所以也有基本被尊重的權利,而且還暗示這個人會被性騷擾。
2.這個口氣有點cynical,一個法官不應該有憤世嫉俗的口氣,明明是因為賭氣嘛。
3.是過於judgemental了,還沒有庭審還沒完,就基本給下定論了,這對法律工作者是很可怕的先入為主。
4.語言有些way too strong,甚至血腥,對於法官,也是不合體的。
總而言之,這個法官的professionalism很差。讓人無法信任他可以做出公正的裁決。distrust is the biggest iss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