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澳洲還沒禁止頭巾呢。即便禁止了,那也不表示這件事符合我說的那個主流文化核心原則,隻能說符合主流社會某種短期利益;
2)你上麵編的那個東西,濫用自由概念不說,在澳洲這樣的社會也不可能發生。這才是我想說的。
這個邏輯很難follow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