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製社會要禁止什麽就禁止什麽,沒有道理好講。
澳洲是專製社會嗎?幸虧不是。既然不是,那人人就有權去維護自己的信仰,包括形式。他有這個權力阿,而且就像你的權利一樣,是不可以隨意被剝奪的。什麽是好的風俗、壞的風俗?誰有權下判斷?為什麽有這種判斷權?
“讓本來有蒙臉風俗的人堅持蒙臉,而不是客觀地尊重其他人。”這句話是矛盾的。既然你要客觀地尊重其他人,又不把有蒙臉風俗的人包括在內,那你的尊重其他人就不成立,而是隻尊重你願意尊重的那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