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謝提醒

來源: 2010-11-28 17:31:59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是啊,公司是用我的名字做Director,但是我相信他應該不至於做違法的交易,目的主要是聲稱自己的產品是澳洲品牌。我其實是不想攬這個麻煩,但是朋友那邊又不好怎麽回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