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都是董的一麵之詞吧??
就算他說的都是實話,$1,500還不夠給一個裝修師傅一個星期的工錢,不可能是一個逼人走上絕路數字。
置於把另一個活給前雇員就更無錫之談,象這麽小的裝修生意,不就是一兩個師傅帶一兩個小工嘛,那個師傅就是這個生意的全部,一個活完了就是完了,下個活誰做老板,誰打工還說得準嗎?
無論哪一條都不足以令人對行凶者有一絲的憐憫,更別說開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