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兒子1-2歲期間去過兩個學期,就為了個集體活動和身體鍛煉,人家就用閃卡閃孩子,倒不是真的教孩子識字,而是教家長如何在家教孩子識字。(我倒從沒在家給孩子用)
一些音樂教育廣告也是針對小小孩子,還有針對運動、學前班準備的,當然還少不了華人辦的班。
我第一次研究了該雜誌的廣告後就得出結論,澳洲人(不僅華人)也一定有一群推媽推爸。以後孩子上學接觸各類家長,這個觀念一直沒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