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 太對了

來源: 2010-05-26 19:55:34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找了那麽久 連清潔工都不要我,
辦公室文員也不要我,誰都不要我,

就這家公司要我,真是感激涕零了

我接受這個OFFER!

唯一就是試用期是半年, 夠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