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相關部門有義務對新的規則廣而告之,尤其是這種

來源: 2010-05-19 23:16:45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非common sense的規則,如果沒有盡力宣傳,直接就罰,那就是他們的fault。就像是超速,固定照相機前如果沒有三個提示,你就可以拒絕付罰款。我的案例可以做個比方,比如你停車了,發現沒有零錢,去找個地方換零錢,回來的時候看到被開了罰單,應該付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