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這樣吧。。。

來源: 2010-02-27 03:12:09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讓你男朋友把那4m家產先贈給我,他的ex就分無可分啦。我以我的人格擔保一年後保證原銀奉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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