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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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10-02-27 03: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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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你男朋友把那4m家產先贈給我,他的ex就分無可分啦。我以我的人格擔保一年後保證原銀奉還。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darn I am smart 哈哈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