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是這樣的。 你隻要找到實際證據,證明:

來源: 2009-12-21 20:40:51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那個zengwei jiangmei *不是* 前中國國家副主席曾慶紅的兒子曾偉。 我就在3日內打100AUD到你賬上。

我隻要提出證明,那個zengwei就是曾慶紅兒子曾偉,你就付錢。

無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