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是重點嗎???

來源: 2009-11-19 01:12:03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重點是有人不想過了。
征兆不征兆都是理由罷了。
所以我才說,不要為了結婚而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