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刑警析悉尼華人滅門慘案:

來源: 2009-07-23 06:25:02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那天有個警察破案組的發言人在電視上給了媒體兩點重要信息:第一:這是一次具有針對性的殺戮(全TMD廢話)。其二:死者可能與殺手熟識(這好像不重要吧)。然後那個舔著大肚子,露著大黃牙的發言人還繼續說著什麽我也沒什麽心情去聽。回想十幾年前的澳洲這類極端殘忍的案子是很少的,不知怎麽搞的這些年來的治安情況可以說是每況愈下。澳洲的STUPID法律及其寬鬆,對違法犯罪分子沒啥威懾力,再加上警察的官僚主義辦案不利,破案率可以說的上是(低的)驚人!所以很多人被偷被搶後卻選擇不報案(因為報了案後,大多數情況下正義得不到伸張,案子會不了了之)。澳洲的傻波依法律對犯罪分子大講人權(受害者對誰去講人權?),他們可以殘忍的剝奪別人的生命,可法律卻不可以剝奪他的人權(生存權)?!如果你抓住偷你東東的賊人並打了他,那麽倒黴的可能是你!前一陣子警察工會還臭不要臉的向政府施壓要求增加工資和福利待遇不算,還消極怠工了一陣子。最後政府無奈的說增加百分之四可以不過要削減一部分福利,他們還是不幹!社會惡性罪案不斷上升,人民生命,財產得不到相應的保障,還恬不知恥的向政府要加薪,真是臭不要臉到了極點!可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