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幸目睹一對離了婚的夫妻爭吵. 男的說離婚後我一分都沒拿. 隻搬了一些家具電腦什麽的. 女的說你能拿什麽, 孩子是歸我在養啊 男的說婚內我做家務了, 做飯. 三年裏共交了四萬的工資給你. 女的說我年薪6萬5, 你拿著我的附卡隨心所欲刷了三年. 住了三年我婚前買的房, 現在沒要你孩子撫養費, 你還想要啥? 女的爸對男的說 你們婚內三年有一年是我在這裏做飯洗碗. 怎麽算? 男的說 那我還修花園, 割草, 維修過家裏的用具, 都是錢. 我要跟你分錢. 還給我交過的那四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