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同意 ----

來源: 2014-02-13 08:02:59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書法之法非彼“法”。

展現個人藝術作品, 尊重他人的藝術風格,個人喜好,不過分地,用侮辱人格的方式去施教於人是善和想盡力做到的行事為人的原則。

如果哪裏做得不夠好的, 請您隨時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