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觀點我讚成。

來源: 2013-05-28 10:46:11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想臨誰的作品就臨誰的。

提出該臨誰不該臨誰也隻是另一種意見, 可以存在。

意見說完了就完事了, 點評說完了也就完事了, 除非有新的互不同意的理由,那就一起探討。 人家接不接受這些意見是人家的自由,

藝術愛好者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風格和技法去創作自己的題材, 無人能勉強,因為這些都是屬於沒有侵犯到他人利益和權利範圍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