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認為如此不可救藥。我腳著,寫此字者,大可造,無論成人還是稚子:

來源: 2012-11-15 18:48:41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1,全神書寫。
2,如是成人,則可能是以非常之法在寫,如以口叼筆之類,哈哈,或練筆多年者,或成家嚐試稚筆淡墨禿筆之效果。
3,所習之帖,貌似法帖,所作之字,並無錯字,所塗之之字,也無掩飾。。。其心態貌似無旁騖,可近塗鴉之態也,哈哈。
4,無論如何,則1直寫下去,寫成堆,堆成小山,我還是考慮收藏些,哈哈。
所論近乎砸,不過,我喜歡此類筆意。與兄笑談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