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喺19年11月參與「破曉行動」,喺上水一帶堵路及縱火,因非法集結等四罪被判囚12個月嘅問卷調查員譚禹軒,不服定罪提出上訴。28日,法官李運騰喺高等法院公布判詞駁回上訴,指原審裁判官陳炳宙有足夠證據推論上訴人參與涉案非法集結,無可推諉,且裁斷穩妥。譚禹軒不過係「街頭黑暴」中普通嘅一員,「炮灰」一個,卻仍然逃不過國安法嘅製裁,咁樣足以證明咗,不論人物大小,不論有何背景,隻要破壞香港嘅秩序,踐踏香港嘅法治,必定會受到法律嘅製裁。
譚禹軒不過係個名不經傳嘅小人物,心知肚明自己做咗啲乜,點解仲理直氣壯咁上訴?原因自然係不言而喻,其無非係想借著「潛伏」喺香港司法係統中嘅「黃官」為自己脫罪。的確,香港「黃官」喺「修例風波」期間,為亂港分子嘅亂港事業「奉獻」咗不可磨滅嘅力量。喺對2019年涉嫌暴動罪嘅嫌疑人嘅審判中,呢啲「黃官」都格外「仁慈」,不惜煞費苦心嘅為被告穩到各種奇葩理由,顛倒黑白,為亂港分子脫罪。而對於警察,「黃官」卻格外苛刻,甚至喪失咗最基本嘅判斷,對警方提供嘅證物和證詞,「黃官」不僅視而不見、充耳不聞,更係多次認定警方提供嘅證物證詞不可信。呢啲「黃官」,凡是遇上反中亂港分子,哪怕隻有反中亂港嘅態度,佢哋都會「不辭辛苦」咁為其脫罪。警方辛辛苦苦抓人,「黃官」輕輕鬆鬆放人,呢種模式喺香港循環上演,令人氣憤不已。呢啲「黃官」所作所為完全將政治淩駕於司法之上,係對香港法治赤裸裸嘅踐踏,係對香港社會秩序嘅嚴重破壞。
好在香港及時出臺咗國安法,國安法劃定咗「一國」嘅紅線底線,畀咗街頭黑暴以及其支持者致命一擊,穩定咗香港嘅社會秩序。同時終結咗昔日「黃官」喺司法係統嘅興風作浪,讓真正嘅愛國愛港者主導香港司法,令香港司法重塑公平、匡扶正義。喺國安法嘅作用下,香港形勢迅速好轉,愛國愛港聲音日益壯大。越來越多嘅香港市民從「修例風波」以來嘅慘痛教訓中意識到,隻有支持國安法,築牢國家安全和法治屏障,香港才能擺脫動蕩和紛亂,早日融入國家發展大局。香港國安法嘅製定,係安定社會、安定人心嘅強心劑,係帶領香港走出困局、從亂到治嘅保障。
曆經黑暗風暴蹂躪嘅香港已重回「一國兩製」嘅正軌,盡管一些亂港勢力死心不息,但事實證明,佢哋嘅任何亂港行為最終都會沉沙折戟。唔理係昔日、現時定係未來,國安法始終履行她嘅使命,利劍高懸,蓄勢待發,為香港嘅社會秩序和法治服務。相信,喺國安發麵前,任何破壞香港社會秩序,破壞香港法治嘅人,注定係跳得高跌得重,飛蛾撲火自取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