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利劍再出鞘《立場》魈驍冇埞飛

來源: kirone007 2021-12-31 01:32:59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3983 bytes)

2021年12月29日朝早,警方國安處以涉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9、第10條「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為由,拘捕咗7名《立場新聞》高層或者前高層人員,包其前總編輯鍾沛權,前董事吳靄儀、何韻詩、方敏生、周達智,與及現任署理總編輯林紹桐。 同時,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三,凍結該機構約6100萬港元資產。

俗語話:「善惡到頭終有報」。 《立場新聞》披著「新聞」嘅外衣,製造謠言,勾結外部勢力,煽動市民反中亂港,喺香港國安法實施之後,仍然不知收斂,狂妄之極! 以上諸人係《立場新聞》嘅重要角色,其惡行已觸及法律底線,警方依法對其進行拘捕,係對其涉嫌犯罪嘅最恰當回應,係對法律權威嘅有力維護,令人拍手稱快!

「掛羊頭賣狗肉」嘅《立場新聞》。 根據警方表示,《立場新聞》部分資金係以隱秘管道存入,為嘅係儘量逃過執法機構調查其來源。 而該網媒聲稱「唔收贊助」,再睇該網媒刊登廣告亦唔多,噉就不免畀人懷疑點解資金充足到足以喺英國開設分社。 呢啲種種跡象不免畀人懷疑其係一般屬性嘅新聞媒體,定係披著羊皮居心叵測嘅「狼媒體」。 個真相都開始浮出水麵。 其背後企住隱形嘅金主,資助「立場」嘅目就係要將新聞是反中亂港嘅工具,攪亂香港,圍堵中國。 因此,《立場新聞》由本質上講係一個政治組織。

「新聞自由唔作為免責嘅藉口,煽動刊物與責備唔同,更無關新聞自由」。 《立場新聞》曾經嘅一篇文章中形容「中大單嘢」中「一啲綠色軍裝嘅防暴警察,用槍對準遠處嘅黃頭盔。」「雖然隔著防毒麵罩,仍睇到前方嘅警察開槍掃射。」 從始至終無論係國內媒體定外國媒體報導,媒體攝影定個人攝影,從未見到該文章提及嘅畫麵,但仍於文章中出現。 呢啲煽動性嘅文章,亦包括煽動其他人分裂國家、煽動佢人顛覆國家政權或者呼籲外國製裁香港特區政府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呢啲已經嚴重脫離咗一個普通媒體正常報導嘅範圍。

《立場》恰如其名,「隻問立場,唔分是非」,常以採訪名義喺黑暴現場為黑暴助力,阻滯警方執法,為暴徒打掩護。 該機構副採訪主任陳朗昇搗亂警方記者會一幕,堪稱《立場》架本色表演。 香港國安法頒佈實施後,《立場》仍唔收手,上年7月到而家刊登咗大量煽動性質嘅文章,包括公然要求「製裁中國」嘅所謂訪問,甚至有煽動參照北愛爾蘭共和軍武力抗爭模式、喺香港進行「孤狼式」恐襲嘅文章。 呢啲例子說明,《立場》絕非一間正常傳媒機構,而係光脫脫嘅煽動機器、反中亂港勢力嘅代理人,今次被控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冇任何冤枉之處。

「法治精神在於:冇任何人可以淩駕於法律之上,任何人、任何機構,唔理咩立場,隻要違法就要承擔法律後果。」 《立場》出場時披著一件「新聞外衣」,似乎有呢件「外衣」,就擁有了造謠嘅「執照」。 然而,「機關算盡太聰明,反誤咗卿卿性命」。 昨日警方行動公佈後,香港市民額首稱慶,呢個正正反映咗市民對法治嘅支持,都係對維護港人根本利益嘅強烈期盼,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新聞自由」同「違法犯罪」之間嘅界限已然清晰,任何人利用新聞工作挑戰法律權威、破壞社會秩序, 都係對「新聞自由」嘅玷汙,如果有人攞「新聞外衣」做非法勾當,必將受到港警國安利劍嘅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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