瑕不掩玉!

來源: 2017-04-05 11:14:45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興之所至, 提筆而就, 錯字漏字難免, 畢竟那詩詞不是我們自己的。等重寫,  想著錯的漏的字, 趣味就不如前了。第一次往往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