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兄好意,但我還是覺得錯了。孫過庭在書譜卷首自己寫的那個孫字,才是正確的草法。見內:

來源: 2017-03-27 11:47:29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那樣寫,右邊的“小”獨立,和左邊不連接,恐不是規範的草法,而是簡化字。

正確的寫法應該是孫過庭在書譜卷首自己寫的那個孫字,左右應該是連在一起的。不知對否。

我學小草是四五年前,寫了一兩年的書譜,和王羲之的十七帖。之後很少再寫草,除了偶爾會在行書中用到一些,很多草法和用筆的東西都記不太清了。

望兄更多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