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一個明白原理的年金。

來源: 2026-04-11 07:00:56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有一種年金,購買者先投入一筆資金,放進去的錢以後交稅按普通IRA處理。

規定有7年鎖定期,第一年取出,7%投入資金的罰款,第二年6%罰款,第七年以後,取錢罰款為零。

在一開始就保證(白紙黑字簽的合約),如在第7年取,每年可取XXXX元,第八年取,多一點,越晚取就越多,最多取到99歲。如果一旦開始取錢,數額就永遠不變。

如果在任何時候,年金購買者去世,配偶繼續按規定取錢,直到配偶99歲,停止支付。

如果配偶在99歲前也去世,年金中的市場現金值由繼承人一次性拿走。合約終止。

如果年金購買者,或還生存的配偶,在第七年後的任何時候決定終止合同,可以一次性拿到當時年金的市場價。

用數字講更清楚:

首先用20萬買年金,一直等到第七年開始取錢。這期間,這錢就是”無償“借給年金公司去賺錢。然後到了無罰款的年份開始取錢,1萬5千元,永遠不變。換句話講,前13年取的是自己的本金,至於你的本金投資收益,年金公司的投資,最少年份就是7+13=20年,20萬加20年,年金公司的收入真不少。20年以後,隻要20萬投資保證年收益大於7.5%,年金公司就有的賺。

不公平?投資效益太差?為何不自己投資?對,這就是不懂股票投資,不想自己投資(可以用節約的時間賺更多的錢?),稅務考慮,所以有這麽多人買年金。

一句話:現在投資20萬,7年以後保證可有1萬5,直到99歲。當中要退出,可取剩下的現金值,如果10年前買的,今天大約是23萬。收益簡單計算,如果現在取錢走人,投入的20萬,可以拿到1.5 X 4+23,大約是29萬。我的天!這20萬放入股市,10年翻倍不是奢想。

但是,但是人家風險低。所以投資年金不能和投資股市,房產相比,根本就沒有可比性!

如何我這麽清楚,因為我買了。而且去年我把這年金賣給另一家保險公司,每年可多拿7千,2萬2,其它條件不變。 代價是5年之內不得毀約,否則有罰款。

唉,又簽了5年賣身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