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此分開,單方麵私自轉移本該屬於婚內的財產是很容易的,這對婚姻是破壞性、背叛性毀約行為,不要給這種行為便利,人性需要一定的監督。幾十年的婚姻,感情波動下有異心的概率是不低的。信用卡記錄也需要對配偶透明,否則給異性買個什麽禮物之類的,你都沒法知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