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給我賠償幾萬元違約金,然後房子給他,(都不夠我給他的房錢的利息,更不夠我打官司的律師費)。而那個房子已經漲價80多萬了,現在還在漲。就這麽異想天開。
我現在強製執行中,難度又極其大。這人之前我還幫助過。
現在我又惡心,又憤怒。不僅僅是房子,還有這幾年的委屈,我要是不連本帶利討回來,就太對不起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