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本官是想

來源: 2016-03-19 04:49:26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保身。司令火眼金睛為何看不明白這一點?

保身有好幾種,一種是保護自己不受傷害;一種是保護自己的風格不受幹擾,保護自己的自由言論不成為別人的靶子或者槍。本官正是後一種。護犢子之說不成立,因為這種明顯理虧的事情、怎麽護得了?而且人家也不是我犢子……再說我真心認為,我的假設為什麽不能成立?這沒準像江西農家菜一樣,又是一個大坑。倆人(或者一人)沒準正偷著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