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說點嚴肅的話了。
舞女引用的情節:
“我印象最深的是女為什麽要殺男。和男也同意女殺他。的原因。起因就是男對女說,沒有錢了。我需要回去拿一些錢出來。女不想他回去不想把他送還他妻子。怎麽辦。倆人一愁莫展。於是喝酒做愛睡覺醒了再接著喝酒做愛。一邊做愛一邊用布帶勒他脖子。最後3天他的臉都被她勒腫了。但是他在鏡子裏麵看到。完全沒有責備她的意思。隻是輕鬆地全盤接受。”
如果,她引用正確。那麽:
1.女要殺男。和男也同意女殺他。
2.一邊做愛一邊用布帶勒他脖子。最後3天他的臉都被她勒腫了。
你不覺得這已經是病理狀態了嗎?這還不變態嗎?在因為婚外戀而自殺的人中有多少比例是“女要殺男。和男也同意女殺他。”,而在“女要殺男。和男也同意女殺他。”中又有多少比例是“一邊做愛一邊用布帶勒他脖子。最後3天他的臉都被她勒腫了。”?
我認為合理的推理是:相當變態。
給我的感受是好奇,因為我是學醫的。但我不覺得感到或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