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少談論宗教信仰問題,看了川曄MM的帖子,想起前幾天的一樁事。
走在街上,被人發傳單了,一開始以為是商家的廣告,接過來一看,是傳教的,就禮貌地還給那個女人。她說:“您可以留著呢。”我說:“給我,浪費了。還是留給需要的人吧。”她用悲憫無比的眼光看著我,說:“您不相信上帝嗎?”
她這麽問,其實相當於武斷地預設了兩極分化的答案,意味著我隻能有一個肯定回答或者一個否定回答。 而事實上,如果我耐心地跟她說清楚,我的回答應該是:“我不考慮這個問題。”
回來的路上我就思考了一下,發現我的答案仍然隻能是:“我不考慮這個問題。”
真正的自由是每個人在不損害別人利益的前提下都能按自己的意願生活,宗教信仰就像食物口味、業餘愛好一樣,屬於個人選擇,信或者不信都無可厚非。
我個人認為,如果為了尋求平靜或者尋求安慰而信仰,那對所信仰的神(或者思想)是不公平的。 你因為痛苦或者鬱悶而求助神,憑什麽呀?神又不是你的垃圾桶。同理,因為對來生或者對因果報應的恐懼而信仰,那對神的品格也是不公平的。你因為恐懼而屈從神,憑什麽呀?如果不信就會受懲罰,你這不是把神預設為一個不容異己的暴君麽。
我像讀其他書一樣讀聖經和百喻經,卻沒有考慮過信不信的問題。仔細想想,覺得理想的宗教信仰大概也應該與其他情感一樣,是個正麵的、錦上添花的概念,不應該是個消極的、逃避的方式。生活是無孔不入的,逃無可逃的。 就算你逃得出生活,能逃得出你自己的心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