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兩次奢侈未遂
結婚十周年。看到報尾整版廣告,鄰鎮一珠寶店搬遷,
everything must go。我這熱血不沸騰都不行了,咕嚕咕嚕直往上冒。廣告是一套項鏈耳環,鑽的。耳環由五隻菱鑽尖角向內拚成梅花形,哪怕是報紙如此粗糙低劣的印刷,仍閃爍著藍瑩瑩的幽光,奪人魂魄。
我帶著老公兒子三個人三件羽絨服鼓鼓囊囊象土包子一樣就殺過去了。路上老公豪情萬丈:"我們拿一千塊錢出來,去買!"
進得門來,我也不跟人客氣,直接點名要報紙上那個耳環。一個容貌嬌好的女人滿臉堆笑,以為來了個大腦殼,喊她老公親自出來砍。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鬥量,你怎麽知道那厚堆堆土裏吧嘰的羽絨服裏麵縫的不是金子?低調的奢華。是吧。
衣冠楚楚的老板亦滿臉堆笑,抱歉那對耳環已售出,你看看這一對怎麽樣,還入您老人家法眼嗎?我展眼看來,耳釘部分三顆菱鑽拚成小草形狀,底部尖頭收攏,下麵又吊了一長串鑽石,似乎囉嗦了點,更適合露肩裝。老板仿佛是顧客肚子裏的蛔蟲,殷殷切切地說,你若嫌長,我可以把下麵這串去掉,便宜些賣給你,3萬8。姐幸虧是見過世麵的,沒有當場暈倒,轉頭用中文對老公說,我們進錯門了。老板怕為難我們,就又拿了一對,又拿一對,價格在不斷下飆。我心知沒戲,跟老板有一搭沒一搭瞎白豁,才知這家店很多貨是遺產和古董,都是天文數。姐我當然死也要死個明白,問那對梅花到底賣了多少錢,答,4萬5。
第二次,我想要個毛毛帽子,打定主意衝進去抓一頂就走,管他多少錢。可是要500,同誌們,一個破帽子,500。實在太氣憤了,我那件衣服都才……
後來我看到一對假的鑽石耳環,比我未曾謀麵的梅花還要大,還要閃,毫不猶豫就下手了,25塊。轉身給老公打電話,記得,我今兒給你省了5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