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就問:阿冬說的那件事。警察
是否可以就因為她侄女單方麵的性騷擾指控就逮捕人。是不是也因為掌握了一些證據。
如果是這樣。不就亂套了嘛。想害誰就去報案說性騷擾和非法拘禁。
那警察不成了幫凶了嗎。
我很想知道細節。警察憑什麽證明是非法拘禁。
因為我差不多以後也要負責我親戚家的小孩在加拿大的上學。可能也會受人父母之托住我家裏讓我看著。不讓他們出去和什麽人胡亂同居。
這下壞了。到時候小孩去告我一個非法拘禁就慘了。。。。。
通常我對什麽人都是來不一定自由但是去一定是自由的。。。。
想走,anytime SAY個哈露就可以自由離開。。。。。但是對小孩,如果人家父母有令不讓離開。。。。我真不知道該怎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