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無完人,客觀地看,誰都不是完美的,而且都可以為自己辯護。什麽是錯?什麽是對?要真有大家都能接受的、完全的對錯標準,也不會有“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說法了。
關於這一點,我非常同意七哥的說法。
我唯一旗幟鮮明認為錯的,就是這男的騷擾前妻、甚至有殺人念頭。這是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