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較真兒的話,得看怎麽定義“傷害”了

來源: 2012-09-24 09:33:15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就不說小3啊,婚外戀這種事了,一個人隨便幹點啥事都有可能讓看到的人不爽啊,但總不能因此而限製任何的人身自由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