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情人
相信一定有跟我一樣,因為另一半不過洋人節,甚至不過節,無奈被剝奪了自己過情人節權利的人。我想這實在不值得大驚小怪,可是,又能怪誰呢?
這世界,總是錦上添花的事情多,雪中送炭的事情少。情人總不缺情。很想做婚內情人,可這好象是自己的一廂情願。或者是兩廂沒願?勉強大概是有些難為,可是難道就能不勉強了嗎?再說找婚外情人,實在也是能力不夠,隻會傷自己元氣。仔細想想,都隻能怪自己道行不夠。
歲月是把刀,刀刀催人老,也可以把日慚麻木的心刺醒。那就在自己的道行能夠得到提高之前,允許我:做自己的情人,疼愛自己。至於道行,或許那根本就是奢求?還要求嗎?或許隻求那一年中的幾天可以有機會成為婚內的情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