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我說,小說就要不落俗套,要吸引眼球,所以如過我寫

來源: 2012-02-15 10:14:11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就寫蓓秀返美後遇見了個美妞(不是美國妞,是美麗的小妞),對她特關心,特同情,陪她渡過了感情的困難期。小妞做事爽快,雷利風行的,很蠻的(man)。然後蓓秀就發現自己的性取向有了變化。。。。。。。

所以下一個出場是她,不是他

不知道蓓秀是誰,瞎說一氣,請勿見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