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關係是這樣的:母子關係是他們的事兒,婚姻關係是我們的事兒,對我來說先有好的婚姻關係然後才談得上婆媳關係,不然我直接跟她媽做朋友或者幹脆陌生人不就得了。
我的原則是她願意當我是什麽,我就是什麽,朋友,女兒 in law,客人,熟人,仇人,陌生人都可以。
國內的老太太拎不清,其實受罪的是她們的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