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已至此

來源: 2011-12-21 10:14:09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你就別找借口了,據我對她的了解,沒有一個流氓才子或才子流氓能上了她的法眼。不管你得罪或沒得罪她,你都得把她找回來!

我不多說了,省得她責怪我。我是真的很喜歡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