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當個坑來看吧。
國內有個公司欠我100多萬,一直是我姐去處理這些事情,我自己這兩年在美國被別的事煩得分身乏術。結果那債的追訴期限過了。這債是沒有爭議的,對方必須償還,因此他們就拖著應付,一會兒老板死了舅,一會兒會計死了姨。總之,等拖到期限到了。告訴我姐,對不起!請你公事公辦!
這事我不能怪我姐呀。隻能怪自己!
氣死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