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 這是人的自由選擇問題,她怎麽選,別人都要寬容,那是當事人自己心裏有數的事兒,

來源: 2011-04-18 16:42:17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律師沒用地。如果選擇造成傷害,那也是當事人要負責任的,不是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