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能,你就有理,否則你就是扯淡。
如果夫妻之間有不同意見就要用拳頭來解決,那麽你以為妻子找不到打丈夫的理由?她同樣可以找到一千個理由來打丈夫。無非是體力上她打不過而已!丈夫為什麽能打人?因為他體力比妻子強大,這是以強淩弱的行為,怎麽讓你說得那麽正大光明呢?
如果他的老婆是鄭海霞,做同樣的事,他敢不敢打?如果他的老婆是郎平,也做同樣的事,他敢不敢打?
你們的腦子都被門給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