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樣說了嗎?

來源: 2010-11-27 00:04:41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的意思是說,大家應該從雙方的角度都想一想,不能總一麵之詞就群奮激昂。要有些腦子,不要一根筋,偏聽偏信。更不應該再不了解真實情況的情況下,就瞎亂攛掇人家離婚。這樣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