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便給貼主普及一個最基本的法律權限常識

來源: 2010-05-13 17:35:54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鬱領事為什麽不按警察指令停車?”------
很簡單,因為根據法律給予的外交豁免權,美國警察對別國外交人員沒有這個權力!

這跟官不官沒關係,這是國際法的外交特權。

就好比我或別的平民命令你停車受檢,你就用不著停,因為我對你沒有這個權力!

美國警官也是官,你去攔檢他的車看?

現在,你來替“當美國警察進入中國領土打人拘禁”來辯護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