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年三十除夕一起逮捕趙和章。不逮不足以平民憤!嫌疑犯就

來源: 2010-02-13 06:29:13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可以逮捕。 再立案調查:

1。賣淫與賣淫團夥罪

2。詐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