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也太晚了,還可以更早點兒:)

來源: 2009-03-19 09:37:08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好運好運!

有時候這些事情真是沒準兒。我去年回國的時候兩個閨蜜都沒男朋友,今年回國的時候一個已經登記了,另外一個在和男朋友看房子。登記的那個五一認識的12月登的記——還說自己不是閃婚,6個月之內才算呢。

估計你也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