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有矛盾時,對策是“不單方麵改變現狀”

來源: 2009-01-09 10:23:09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看關鍵是房子在誰名下的問題,你爸不同意賣,是想把房子以後留給你。賣了重新買,新房子估計就在你弟弟名下了,對吧?

所以,能不能說服你弟弟用現在的大三居裝修一下當婚房?

現在的小二居誰在住啊?


另外需要提醒一下,大三居寫的是你爸爸的名字,以後百年後,這個房子好像也不是“理應”歸你的吧,雖然當初是你掏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