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關鍵是房子在誰名下的問題,你爸不同意賣,是想把房子以後留給你。賣了重新買,新房子估計就在你弟弟名下了,對吧? 所以,能不能說服你弟弟用現在的大三居裝修一下當婚房? 現在的小二居誰在住啊? 另外需要提醒一下,大三居寫的是你爸爸的名字,以後百年後,這個房子好像也不是“理應”歸你的吧,雖然當初是你掏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