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事件 川普表態幹預司法獨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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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美國總統特朗普在接受路透社采訪回應孟晚舟事件時說,如果我覺得這有利於國家,有利於我們達成史上最大貿易協定,我肯定會幹預。



  在中文社交媒體上,特朗普這句話招致不少人的批評。批評者說,美國是三權分立,司法是獨立的,總統怎能幹預?

  其實,特朗普這話本身並不是違反三權獨立,也不是幹預司法獨立。

  美國的三權分立,是指把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分別分配給國會、總統和最高法院及其他聯邦法院。注意:司法權是指法院。所謂司法獨立,是指法院獨立;所謂行政不得幹預司法,是指總統不得幹預法院。美國還有個司法部,注意:司法部並不屬於三權分立中司法權這一塊,而是屬於行政權這一塊。在美國,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是終身任職,由總統提名、參議院批準,大法官一旦就職,總統無權撤換。司法部長屬於總統的內閣成員,由總統任命,總統隨時可以撤換。另外,美國的檢察係統也屬於總統的行政部門,屬於司法部,總檢察長就是司法部長。

  這次孟晚舟事件,是美國的司法部向加拿大政府提出引渡要求的。如果加拿大方麵把孟晚舟移交給美國,那麽接下來,是美國的檢察官向法院對孟晚舟提出起訴,然後,紐約東區法院對孟晚舟案進行審理。這就是說,從提出引渡要求到把案子送交法院這一過程,都是由司法部以及屬於司法部的檢察官進行的,而既然司法部和檢察官都屬於行政係統,總統是行政係統的首腦,因此總統就有權做某種幹預。等案子到了法院,怎麽判決,那就是法院的事了,總統無權幹預。這就是說,如果特朗普在孟晚舟的案子送到法院之前做某種幹預是可以的。

  需要補充的是,雖然司法部歸總統領導,司法部長可以被總統隨時撤換,但是這不意味著司法部官員們(包括檢察官)就都會一味地順從總統的意圖,因為他們宣誓忠於憲法忠於法律。就在特朗普發表上述言論的第二天,一位司法部助理部長在參議院的會議上公開表示:“我們司法部是執行法律的,不是做交易的,我們不是這個國家貿易、政治或外交目的的工具。”總統固然可以把不順從的司法部長撤換,例如水門事件時的尼克鬆總統就在一個晚上逼迫兩個司法部高官辭職,但由此也引發眾怒,招致國會和法院的巨大壓力。

  中共政府外交部副部長12月8日緊急召見加拿大駐華大使,要求加拿大立即釋放孟晚舟,否則要麵對“嚴重後果”。加拿大政府官員拒絕評論中共的威脅,而是強調加拿大司法機構的獨立性。

  加拿大政府官員說得對。因為加拿大和美國有引渡協議,因此當美國請求加拿大臨時逮捕孟晚舟,加拿大有義務合作。孟晚舟被捕後隨即交到加拿大法院,由法院來決定是否將她引渡給美國。這就是說,孟晚舟是應該釋放還是應該移交美國,這是加拿大法院的事,行政當局無權幹預。

  小結:

   1、加拿大政府不理睬中共的威脅是正確的,因為在民主製度下的加拿大,行政當局不能幹預法院。

    2、特朗普說他可能要幹預孟晚舟案件並非幹預司法獨立,因為在孟晚舟的案子被送到法院之前是由行政當局屬下的司法部處理,總統有權做某種幹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