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為“賣淫女”看病,竟被判協助組織賣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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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林小屋 發表評論於 2024-03-29 08:44:00
邪惡國家的混賬法律係統
Lisland_2013 發表評論於 2024-03-29 07:46:00
照他的標準嫖客都得判三年
京西觀察使 發表評論於 2024-03-29 07:42:58
習大大領導的國家裏出現賣淫組織,習大大顯然是協助賣淫,彭麻麻沒有阻止,也是從犯。
爭爭日上 發表評論於 2024-03-29 07:13:17
那應該把賣飯給賣淫女的,拉賣淫女的出租車司機,租房子給賣淫女住的房東,甚至存入賣淫收入的銀行統統抓起來,用同樣協助組織賣淫罪定罪

中國的法律就是個笑話
CTPCW 發表評論於 2024-03-29 06:55:53
錯案。
百家爭鳴2012 發表評論於 2024-03-29 04:08:30
此案的確算是錯案。不能因為他為賣淫女治病就是認為他幫助賣淫。應該知道人命關天,那些賣淫女也是受害者,她們沒有得到醫治的權利?

難道因為他沒有舉報?如果是這樣,那麽那些嫖客應該罪更高才對。不知道他們是否判刑超過2年?
北極星999 發表評論於 2024-03-29 04:02:00
照此監獄的醫生也應該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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