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華裔“偷割亡兄耳朵”案:叔侄對簿公堂結局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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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edway 發表評論於 2024-03-29 06:02:00
文學城的小便如果把找位先生的籍貫寫出來,比如是中國還是香港還是台灣.評論區一定熱鬧,流量就更多.????
___1984___ 發表評論於 2024-03-28 22:31:41
是不是他哥哥的孩子,他哥哥不質疑,他有什麽資格質疑?
現在全澳洲,甚至是全世界都有人都知道他辱屍奪產。
雖然其他國家也有同類貪財人,但起碼人家知道通過法律程序進行。
laborlaw 發表評論於 2024-03-28 17:26:28
這不是侮辱屍體罪嗎?怎麽罰款1500澳元就沒事了?
van1 發表評論於 2024-03-28 15:15:00
走火入魔
讀書行路 發表評論於 2024-03-28 14:45:00
難道他哥哥沒頭發可剪?即使不是親生的,隻要法律上是父子,也不影響繼承財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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