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出租車司機遭搶劫後扔河中致死 罪犯被執行死刑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廣西東興市一名女出租車司機遭遇搶劫,被扔入河中溺水身亡。5月24日,防城港市中級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執行死刑的命令,對罪犯宋瑞章執行死刑。

防城港市中級法院公布的信息顯示,經審理查明,2015年12月2日晚,宋瑞章與張先偉(同案被告,已判刑)以打車前往防城港市那良鎮為由,搭乘了吳某某的出租車。途中,車輛在“衝紋大嶺”的孝祀園停車場停留約三小時。

次日淩晨1時22分許,該出租車又往東興市馬路鎮大旺村方向行駛,當行駛至大旺村八甲橋時,宋瑞章、張先偉將吳某某扔到河中,並將吳某某的挎包等物品扔下河。

當二人企圖將出租車推下河時,因車輪卡在橋麵上無法推動又無法撬動至河中,便點燃車上的物品欲將該車燒毀。之後,二人攜吳某某的錢財逃離現場。

同年12月4日上午,吳某某的遺體在大旺村八甲橋下遊被發現,經鑒定係溺水死亡。

2017年6月16日,防城港市中級法院一審以搶劫罪,判處宋瑞章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2018年4月1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防城港市中級法院公布的信息指出,被告人宋瑞章曾因犯搶劫罪於2004年6月5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2012年4月20日刑滿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