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自己舉報自己吃回扣,都是收入低給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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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約作者 | 熊誌

開一支藥能拿多少回扣?日前,海南省萬寧市和樂中心衛生院一位醫生自揭黑幕。據他說,自2014年他到該院工作,就發現有拿回扣現象,“(自己)每個月一兩千元(回扣)。”他每個月到手的工資和獎金等薪酬6000到6500元。除他之外,有十多位同事也拿回扣。自己舉報自己的操作,給事件增加了額外的看點,但它所牽涉的藥品回扣,卻早已成為一個審美疲勞的話題了。

醫生吃回扣現象到底有多普遍

這起自己舉報自己的案例,目前仍然停留在爆料階段,細節是否完全屬實,依舊有待調查驗證。不過根據該醫生提供的回扣清單,上麵清晰記錄了每盒藥的回扣金額、開藥數量、最終回扣額,這增加了該醫院存在普遍吃回扣現象的可信度。

關於藥品回扣的潛規則,公眾早已不陌生。2016年央視曾曆時8個月,對上海和湖南部分醫院進行了係統調查,調查顯示,一些醫藥代表給醫生的回扣,最高可以達到藥價的40%。

央視曝光醫生收回扣視頻截圖

更早之前,中華醫學會黨委書記饒克勤曾引用一項名為“透視醫生調查”的研究發言,根據該研究,54%的醫生表示曾有過接受藥品回扣的行為,39%的人說曾接受醫藥公司的會議資助。

無獨有偶,這兩天還有另一個同樣涉及醫療回扣的狗血案例——蘇州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有博士生舉報其導師,給患者亂裝心髒支架收回扣,裝一個回扣一萬元。此次風波同樣還處在調查階段,不過類似“以器養醫”為代表的回扣現象,也不勝枚舉。

醫院和醫生吃回扣,最直接的後果,一是導致藥價虛高,加劇看病貴。以前麵提到的心髒支架為例,此前就有媒體報道,包含成本、研發費用後的出廠價,往往隻有兩三千元,但最終到患者手上可能溢價八九倍,實際費用高達一兩萬。

二是醫生為了多拿回扣,賣力推銷返點高的藥品,還會導致過度醫療。這不僅會提高患者的就醫成本,還可能有損患者的健康,危害醫療安全。更重要的,它還常是醫患衝突的導火索。



醫療回扣盛行



背後,醫生收入到底低不低

有網友覺得,拿回扣固然不對,但也要正視醫生收入低的現實——中國醫生的收入結構不合理,醫療服務價格太低。如果不通過吃藥品回扣的方式找補回來,別說醫生,醫院可能都經營不下去——有種說法是,“N次醫改,政府最該改的地方——醫務人員的薪酬——絲毫沒有變化”。

其實,醫生收入水平高不高,要看怎麽比。比如此次舉報事件中,當事醫生承認的收入是,工資和獎金等薪酬在6000到6500元,此外回扣還能帶來一兩千的收入。

這個標準放在一二線城市當然很低了,但他所在的萬寧呢?

網上可以找到海南萬寧到各地的統計公報,2018年的數據顯示,當地城鎮居民的人均可支配年收入隻有32329元。該醫生的月收入,減去必要開支,再和換算成月份的當地平均收入相比,其實不算低了。

事實上,研究醫改的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副所長朱恒鵬2018年曾列舉過一組數據,公立醫院的醫生收入還是有變化的——合法收入已經是同學曆、資曆的公務員、教師收入的三倍。



朱恒鵬收集的數據顯示,中國台灣地區人均GDP2.2萬美元,台灣地區醫生平均收入大約在40多萬元人民幣,高年資醫生也不過60萬元左右,也就是說台灣地區醫生收入大約是人均GDP的2.5-4倍。

北京人均GDP大約10萬元人民幣,北京三級醫院醫生的合法收入平均在30萬元以上,高年資醫生在60萬元以上,已經是人均GDP的3-6倍以上。日本醫生的年收入約為日本人均GDP的3.8倍。從這個角度看,京滬地區的醫生收入也不算低。

當然,這裏涉及到是一線城市公立醫院的醫生,未必具有普遍參照性。在基層醫療體係中,醫生的從業環境更差,勞動強度同樣很高,但回報卻比不上一線城市。而且,中國的萬人醫生擁有量,其實還是遠低於歐美等國的,這意味著同樣的收入水平,中國醫生可能得付出更大的勞動強度。

但這同樣不能為吃回扣提供合理性。醫生天職是治病救人,而不是推銷藥品、器材。比醫生辛苦且收入低的職業比比皆是,如果覺得收入低就可以通過灰色途經找補,那整個社會豈不亂套了?



醫療回扣

的根源

在過度的行政管製

對醫生的批評,不意味著它就是醫療回扣的罪魁禍首。在整條利益鏈上,擁有處方權的醫生隻是最後環節,上遊還包括藥廠、醫藥經銷商、醫藥代表,以及醫院的藥房等等。

此次舉報風波中,該醫生就提到,因為利益衝突,藥房工作人員曾和負責人發生爭執。他還表示,醫院領導對此完全知情,但院長在接受采訪時表示不知情。

考慮到藥品並非從廠家直供醫生,有著一整條財務審批鏈條,說醫院領導不知情自然可信度不高。

關於這條利益鏈的存在,另一個最常見的分析是以藥養醫、醫藥不分。其實這隻是說出了正確的廢話而已,如果往更深層次追溯,醫療回扣更多還是行政管製的結果。

為了維護醫院的公益屬性,政府一方麵對醫院在土地和財政上給與補貼優惠,另一方麵對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都有嚴格的限製。哪些項目如何收費,醫院尤其是公立醫院並不掌握市場化的定價權。

比如在藥品層麵,在2015年以前,中國的藥品都有最高零售限價。醫院的進貨價和銷售價同樣有明確管製,近幾年隨著藥品零加成政策的推出,醫療機構15%的加價率取消。

可賬麵上的合法加成取消容易,醫生的處方權卻很難監督。由於醫療服務定價普遍較低,醫院和醫生往往隻能通過高價藥品的回扣,彌補低價醫療服務導致的損失。

多重限價管製,並沒有消滅藥價虛高的局麵,反而讓回扣轉入地下。

另外還得看到,公立醫院的醫生多是有編製的,它本身就是一種體製化的存在。一個直接後果是,醫生固定在一個場所,無法流動起來自由執業。如果能夠自由執業,雇傭關係更加靈活,憑借著專業水準和服務品質來獲得市場化的收入,自然不會昧著良心冒險吃回扣。



有了公開透明的競爭,醫療服務才能得到正常定價,回扣的空間才會壓縮。像中國台灣地區此前對醫療回扣現象的治理,正是采用的大力發展民營醫院的思路。

當然,任何變革都需要時間和經驗的積累,破除醫療回扣任重道遠。但在此之前,對手握處方權的醫生,進行法律和職業道德的約束,仍然是有必要的,收入低絕不是免責理由。何況收入高低,也不是自己說了算的。